注意事项: 预租:展览设施及有关展览服务的项目必须最迟在6月1日前预订。 现场租赁:采用先到先得制,价格按现场租赁收费,必须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付。 其它:参展商不得擅自移动其它展位的展具,违者按展具现场租赁价罚款;如需在现场取消或更改展具、灯具的位置,需向展览中心工程公司交付施工费。 联系人:邹小姐、陈先生 电话:0755-82949400/82949451 Email: lucy@ewatch.cn; mantal@ewatch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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